流程概览
1.预选号牌
对小型汽车、小型新能源汽车、大型汽车、大型新能源汽车,用户可通过“交管12123”APP预选机动车号牌。用户也可在业务办理时现场随机选号,符合条件的,也可申请使用原号。
2.检验车辆
非【免检车型】和注册登记前发生过事故的,需要前往安检机构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。免检车型:注册登记日期距离出厂日期小于2年的小型、微型载客汽车,9座(含)以下的大型轿车、摩托车。
3.查验车辆
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业务网点按提示引导查验机动车。对合格证备注“预查验车型”字样的,免于查验车辆,可通过“交管12123”APP申请注册登记。
4.业务办理
完成车辆查验后,按提示引导携带相关资料至业务网点受理窗口办理业务,确认号牌,缴纳工本费,领取行驶证、登记证书、检验合格标志,按照机动车上牌引导领取机动车号牌并上牌。
所需材料
新车上牌所需材料: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+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+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+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+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+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+购置税车船税完税或免税凭证+相关主管部门关于车辆使用性质的审核材料+抵/质押权人身份证明+机动车抵押合同+代理人身份证明+委托书+其他材料
“ * ”为必备材料
*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
提示:申请危险货物运输车登记的,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为单位。
*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
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
提示:属于国产车的,应当提交。
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
提示:属于进口车的,应当提交。
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
提示:不属于海关进口和【免检车型】的,应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,交管部门已实现联网核查,可免于提交。
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
提示:办理业务之前,应当购买交强险,交管部门已实现联网核查,可免于提交。
购置税车船税完税或免税凭证
提示:办理业务之前,应当购置税车船税缴纳,交管部门已实现联网核查,可免于提交。
相关主管部门关于车辆使用性质的审核材料
提示:属于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、校车、危险货物运输、公路客运、旅游客运的应当提交。
抵/质押权人身份证明
提示:注册登记同时办理抵押登记的,应当提交。
机动车抵押合同
提示:注册登记同时办理抵押登记的,应当提交。
代理人身份证明
提示:代理人申请机动车业务时,应当提交。
委托书
提示:代理人申请机动车业务时,应当提交。
其他材料
提示:办理外交车辆注册登记需提交办理外交车辆和相关证件业务通知单。